《南寧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將于2月1日施行 冒用他人優惠證乘車罰五倍票款
昨日,記者從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南寧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對乘車票價制定、票價優惠或免費政策,以及乘客入站乘車規范行為等內容均有具體說明,同時制定相應法律責任,對逃票行為的乘客設定不同情形的處罰依據。
票價如何定?實行政府定價
依據南寧市城市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規劃,市軌道交通網由8條線組成,總長約252公里,設車站160座,其中換乘車站23站。計劃到2020年,南寧市區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量比例達到62%,軌道交通占公共交通的比例達到30%。
由于軌道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公共事業,具有公益性,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因此《條例》規定城市軌道交通票價依法實行政府定價。票價的確定和調整應當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價格管理的權限和程序規定進行。
1月28日,南寧地鐵票價新鮮出爐,明確起步價2元可乘6公里,超過起步里程6公里后采取“遞遠遞減,里程分段累計進計價”的原則(詳見本報1月29日06版內容)。
逃票如何罰?冒用他人處五倍罰款
如何約束乘客自覺買票乘車,《條例》明確乘客逃票行為的法律責任。
《條例》規定,乘客無票或者持無效票證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照全程票價收取票款;冒用他人優惠乘車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處全程票價五倍的罰款;持偽造的優惠乘車乘車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
哪些行為被禁?禁止動物進站乘車
地鐵乘車環境和良好的乘車秩序需要人人參與。《條例》在維護乘客權利的同時也明確了乘客應履行的義務,有益于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風氣。
《條例》規定,禁止攜帶動物進站、乘車,但佩戴標志和防止傷人護具的導盲犬除外,更好地保障了盲人的乘車權益等;禁止在電梯、車廂內進食等影響城市軌道交通環境衛生的行為;禁止妨礙他人乘車的行為,如吸煙、吐痰、便溺、亂扔果皮廢物、亂粘貼、亂涂寫、攜帶自行車等,以及禁止在車廂內擅自進行電影、電視劇拍攝等容易引起人群圍觀的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在車站、車廂內滯留、乞討、賣藝、收撿廢舊物品、躺臥和踩踏座位、擅自從事商品銷售、廣告宣傳等,也屬于禁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