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鐵路樞紐投資有限公司2022年度法律顧問項目比選文件 補充通知(一)
南寧鐵路樞紐投資有限公司2022年度法律顧問項目比選文件
補充通知(一)
各潛在比選申請人:
一、現對比選文件部分內容做出如下修改:
章節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原評分標準 | 現評分標準修改為 |
第四章 評比辦法 三、評分細則 2.技術部分評分細則(滿分70分)第3條 | 擬投入人員資質(滿分12分) | 擬指派每位團隊律師(以二位律師業績為限)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擔任政府部門或金融機構或國有企業法律顧問5家及以上的得4分,4家得2分,3家得1分。累計滿分12分。(提供合同復印件體現合同對方名稱及簽訂時間,涉及到商業秘密的內容可以隱去) | 擬指派每位團隊律師(至少需提供二位律師業績)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擔任政府部門或金融機構或國有企業法律顧問5家及以上的得6分,4家得4分,3家得2分。累計滿分12分。(提供合同復印件體現合同對方名稱及簽訂時間,涉及到商業秘密的內容可以隱去) |
二、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時間和比選時間均不變。
特此公告。
南寧鐵路樞紐投資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