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管控體系優化咨詢項目比選公告
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管控體系優化咨詢項目含稅上限控制價為人民幣98萬元,根據本集團公司要求,現就本項目進行公開比選,歡迎符合條件的機構參與比選。
一、項目內容
(一)在集團公司戰略指引、內控、合規、風控管理的要求的基礎上,通過調研訪談、對標分析等方式,梳理各業務條線管控工作、各項業務管控權限,出具集團公司本部對二級公司的《管控體系優化項目調研與診斷報告》。
(二)基于調研和診斷結果,通過國內外標桿企業分析,設計集團公司本部對二級公司的管控模式分類,確定總部對不同管控模式的業務單元的管控邊界,明確總部的管控職能范圍,出具《集團公司管控模式設計方案》。
(三)在集團公司現有管控制度的基礎上,對內容進行修訂,重新明確管控體系的基本管理要求,包括管控模式分類、管理機構與職責、管控具體操作要求等,制定《集團公司管控管理制度》。
(四)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集團公司本部對每個二級子公司的《管控權責清單》,實現對二級業務單元的“一企一策”管控。
(五)梳理集團公司總部與二級子公司之間跨層級事項的權限劃分,以及總部各決策機構間的權限配置,提出優化建議,并形成《管控權限指引表》,以此實現集團管控和本部業務決策權責明確、協作緊密、運行高效的目標,推動職能部門優化業務管理制度,并為管控信息化建設奠定管理基礎。
(六)提供宣貫服務。乙方負責召開至少一次宣貫會。
(七)提供實施輔導。成果交付實施后,提供為期至少180個自然日的落地執行解釋、咨詢、評審等輔導服務。
(八)提供調整優化服務。成果交付實施滿180個自然日,乙方根據甲方執行情況,對交付的咨詢成果進行調整優化。
(九)制定項目實施方案、記錄工作相關信息、匯報工作進度、匯報項目成果。
二、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經營范圍涵蓋管理咨詢或企業管理咨詢或人才管理咨詢服務。
2.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報價,母、子公司只允許其中一家公司參與比選;同一法定代表人,只接受一家參與比選。
三、比選保證金
無。
四、比選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不發放紙質文件,比選申請人自行在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http://m.vt6338.cn/)的“招標招商”欄目中的“招標公告”處下載比選文件(見本公告附件)。
五、比選時間、地點
1.時間:2023年8月17日下午15:00。
2.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軌道交通大廈A2樓104室
六、比選人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
聯系人與電話:傅女士 0771-2778509
附件: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管控體系優化咨詢項目比選文件